Ken.D - 新本預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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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英】无形

※  国设米英|细水长流的小甜饼。

※  字数5,700+


  

 

「所以说了这么多呢——美国啊,就是个混蛋国家。」

 

舞台上的脱口秀讲者在喝水润喉之后,继续铺陈:「这个国家滋生纵容着贪婪,那些为了广告费和收视率不择手段的电视媒体,污七八糟的社交网络,不断制造对立和摩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分裂。」

「手上沾满鲜血的狗屁政客们,仗着这庞大国家的资源,撒谎无数,扩充着军工产业,到处扩张战场,打那些不必要的战争,把年轻人送到战场上,而他们在后头盘点怎么分配那些石油和天然气——这样的国家!」

一串辛辣言辞如炮弹连射,换来台下观众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真是有够愤世嫉俗的。

英国人心中默默评判着,皱起那对显眼的粗眉毛,瞥向身旁那神情自若、显然没有丝毫不快情绪的当事者——确切来说是「当事国」——美国本人。

美国青年显然注意到他的视线,转过头来朝他笑笑,似乎还有点乐在其中的意味。英国人只好撇撇嘴,把视线重新投回舞台上。

 

「可是呢——」台上那位银发的讲者略作停顿,「你有时又不得不想,这个混蛋国家好像也不是那么毫无希望啊?」

「因为在这个国家,连我这样的混蛋——别笑,我知道你们都这么觉得——也可以站在舞台上公开指责他,哪怕朝他扔上无数脏话,也不需要担心因此被警察扔进监狱,或是被政府报复。还有你们这些观众啊,为我这番在极权国家随时会能被公开行刑的言论鼓掌——这种时候你难免会觉得,这混蛋国家吧,好像也不至于无可救药。」

观众席的噪声明显下降,人们心照不宣地交换着眼神,然后是笑声,以及略显无奈却无法否认的掌声。

……

 

随着人潮慢慢走出因拥挤而闷热的剧场,英国才稍微松了口气,他用手肘碰了下身旁的美国:「特地排几小时的队买票,就为了看这种脱口秀,你这家伙还真是自虐——」

「唉?」美国拨了拨因出汗而黏在前额的金发,笑嘻嘻地说,「我觉得他的演出很有意思哦。」

英国翻了个不明显的白眼:「我不否认他是有点雄辩技巧,脑子也灵活……但遣词用字未免太不讲究了,诙谐和辛辣力度都不足,」又补了句,「还是英国的脱口秀节目更成熟。」

「哈哈,我不跟你争这个排名,」美国耸耸肩,随意地扫了眼剧场外的小食摊,问,「爆米花,还是冰淇淋?」

英国摇头:「不需要了,谢谢。我最近口腔黏膜有点溃疡……」说着舌头下意识地擦过下唇破损的位置,然后吃痛地皱了皱眉。

美国青年玩味地盯着英国人看了几秒,抬手捏住英国下巴,在他嘴唇稍稍张开时凑过去吻住,舌头顺势绕着他的牙龈舔了一圈才松开,咂咂嘴:「嗯——确实有点破损。」简直一气呵成。

「呜……你这笨蛋!」尽管美国人这一连串举动完成得颇快,纽约街头的人们也懒得对「年轻」情侣的小把戏显出好奇,英国人仍是一脸窘迫和羞愤,憋了一阵才想出更具体的责备话语,「太、太……不卫生了!」

他本打算朝美国的肩膀送上一拳,不料对方已经敏捷地跳出了几步开外:「我去给你买香草冰淇淋,帮你镇静一下!」话音一落人已经跑远了。

英国人只好收起虚晃在半空的拳头,小声嘀咕:「甜食会加剧伤口的炎症……笨蛋。」

 

美国的身影渐渐地就隐没进夜色里了。英国于是顺着剧场的反方向慢慢挪动脚步。

夏季的热潮已经褪去,秋季的凉意还没正式到来。在这样的晚上,无需匆忙、漫无目标的散步也就成了件舒服的事情。纽约的百老汇大道确实名不虚传,四周环绕着抢眼的音乐剧宣传和广告招牌,各色霓虹灯照得人眼睛明晃晃地找不准焦点——跟华盛顿.D.C很不一样。

美国长住的别墅安置在华盛顿.D.C,也是英国到访美国停留得最多的地方,自然最为熟悉。但每隔一阵子,两人就会把不定期相聚的地点换到波士顿,仅有的共处时间消耗在同居的公寓里;偶尔也会像这样在纽约呆个两天——按美国的说法是「呼吸点不同的空气」。

纽约缺乏华盛顿特区那样的规整、厚重和次序感,也剥去了一层作为行政中心的冠冕堂皇和装模作样;这样的国际大都会不乏藏污纳垢,在各处阴暗角落演绎着人性险恶;然而对于普通旅客来说,这里是创意和艺术的集结地,有更多的百无禁忌,笑容或怒意、开怀或不屑的情绪都被放大,真实而生动。

英国找了个人少的角落,停下脚步靠在栏杆上稍作休息,身前来来往往的人群短暂地掠过他翡翠绿的瞳孔上。

他没来由地有点想笑,心想这样的随心所欲真是很久没有了。

难怪那么多人乐意将纽约当成美国的重要象征——尽管真正的美国的生活轨迹,跟纽约的节奏并不相同。

即便比许多国家都年轻,如今已是超大国的美国对于「国家」这一身份早就得心应手。比其他国家短暂的历史里,经历过的波折并不比那些年长的国家少,他深谙世间的起伏无常,也早明白他在华盛顿特区的职能,极其忙碌的时期甚至只在白宫、国会、五角大楼之间转圈式地游走,熟练地应对着不同类型的政客、军人——这一切和英国在唐宁街十号的工作性质没有太多不同。

只是如今的世界,随着网络普及和一刻不停的信息传递,加速了他们这些国家的忙碌和荒谬感。堆栈的谎言,捏造的假新闻,扯淡的政策理念贴上爱国主义标签到处扩散,信息成为有毒的瘴气,能让历经百年、甚至千年洗练的国家也感到窒息。

英国明白那种感受,在这方面他有着比美国更丰富的经验,甚至是翻几倍的不愉快经验。

 

大概因为附近人群太少、他又静止着不动的缘故,晚风像多了些寒凉,英国不自觉地吸了下鼻子。他朝美国消失的方向张望了一阵,心想这家伙还真是少有地……这么慢。

他把视线投向更远,穿过那灯火通明、五光十色的商业街道,再远些就是寻常的居民区了。一小点一小点的单色灯光里,聚在一个屋檐下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因为感情和血缘的羁绊,构成了「家」这样的单位。那些低着头步速飞快的正装人士,在商店橱窗前驻足片刻,又继续迈开脚步,最终也都朝着那些「家」的方向走去,那些是让他们拥有归属感的地方。

这和身为国家的他们……太不一样了。

人类会努力地追求目标、在很多事物上寻找归属感,本能一般的举动。

即便医学和技术在克服疾病上不断地进步,人类仍然只会拥有与他们这些国家相比短暂许多的生命。被贪婪或对死亡的恐惧占据的人,会执着于寻求延续寿命甚至长生不老的手段,终究难以善终。

与此相对的,也有着许多有觉悟的人。

英国在医院的病床上、战场的硝烟里见过许多濒临死亡的人,参加过许多葬礼,没有谁比他更知晓历史、或能比他拥有更漫长的生命历练……但那些有觉悟的人们知晓生命的短暂,他们在有限的时间里下决心,去爱、去原谅、去化解仇恨,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栖息场所,只为在生命终结之时不感到后悔。

 

在美国独立之后,他用了多长的时间才「原谅」美国呢?或者该问,到底从哪一刻开始,才算是两人真正的和解呢?在仍身处战争时恢复贸易关系、或者在国际场合上装作无所谓地打招呼,那样的时刻算吗。

即便保持了大半个世纪特殊关系,已经能和对方坦然地互相表达爱意的这数十年,他的七月病仍然没有彻底痊愈,这样算得上是冰释前嫌吗。

再说,作为国家的他们,经历过诸多变故的他们,又有谁有能力预言未来会是什么样的走向呢。

英国自嘲地笑了笑,就连脱离欧盟后会出现什么状况他都无法预测,甚至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能顺利应对;除去漫长的生命和沉甸甸的记忆之外,身为「国家」,哪里是多了不起的存在呢。

他突然想起脱口秀讲者给美国的那个「混蛋国家」称谓。事实上,他们之中比美国更「混蛋」的大有人在,自己又何尝不是其中之一呢。

差别大概在于美国的存在感过于强烈。那个青年活得更自我、更膨胀,总是信心无限大的模样。崇拜他的世人说这自由灯塔的光芒照亮了世间诸多角落,恨他入骨的世人说超级大国的新殖民主义阴影下是硝烟和鲜血淋漓。他甚至不避讳那些阴影,犯过的错误和愚蠢举动,就那样大而化之地揭开来、记录下来,总是不在意别人怎么评价他的行为——根本是个吸引嫉恨和恶意的移动靶子。

这样的美国,和他爱怨纠缠了数百年,他们是前宗主国与殖民地、曾是分道扬镳的对立阵营、修复关系的外交友好国、工业革命的竞争对手、世界大战的重要盟友,是如今的特殊关系,以及、恋人,这样一层又一层无形的脉络交迭着把两人裹在一起——而英国在感慨这理不清的羁绊时,也会因为自己对美国的无可取代而生出几分自私的窃喜。

他几乎有点厌恶这样的自己了。

 

英国就这样一路思绪飘乎,直到一阵甜腻的香草味在嘴唇边抹了一圈才如梦初醒地睁大眼睛,美国人的笑脸就在前方:「嘿,我回来啦。」笑容明亮得彷佛有星星从瞳孔里蹦跳出来。

英国人用力地眨眨眼,没吭声,在假装不情愿地探头咬了一口尚未融化太多的冰淇淋后,才说:「我就吃几口,剩下的给你。」

「好。」美国青年把左手的冰淇淋甜筒递给英国,抬起右手,把大概有他手掌1/3大小的粉色花蕾别到英国人的鬓角旁,说:「这是花店的女孩子送我的。」

英国一愣,一句企图掩饰害羞的「你很受女性欢迎嘛」还没说完,美国又从后腰的皮带孔解下一个绿色气球,把气球的细绳绕到英国手掌上,顺便在他手心挠了一下:「还有这个,刚才遇到的游客送的。」他凝视着英国人,眼镜片后的蓝色眼睛里满是笑意。

年长国家前一刻还在纠结超大国和自己的何去何从,这一刻却是心彻底软了——他终究对年轻国家这些毫不掩饰爱意的举动没有抵抗力。

他抬手摸了摸耳侧的花,不怎么自然地捋了捋刘海,问:「话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可别说是在我手机装了什么追踪软件……」

「我就是能找到你啊,」美国人大声笑起来,手臂架到英国人坐着的栏杆两侧,围住,然后俯下身来亲吻了他,轻轻说,「一直都能。」

唇舌间是香草与奶油的香甜滋味。

 

——

 

这次来纽约完全是临时起意,本来只打算在华盛顿.D.C待上一晚就回国,恰逢白宫特勤处的车队要到纽约,美国就厚着脸皮带英国蹭了顺风车,并在距离百老汇大道不远的酒店订了房间,徒步可达,也因此免于陷入被各式名牌或花样涂装的轿车挤得水泄不通的主干道。

英国早已适应美国这种突如其来的约会计划,并且鉴于这趟行程的步调还算惬意,也就难得地没怎么嫌弃。

前方的一小片热闹和音乐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美国人于是拉着英国人凑近人群。包围在人群中间的是几位音乐人凑的临时乐队,现场演奏时下流行的歌曲,除去常见的小提琴和电子琴外,还有位背着管风琴的主唱。

乐曲刚收尾,驻足围观的路人便纷纷鼓起掌来。

英国微微笑着,正想对美国说「走吧」,身边那家伙却突然大步走上前,热情地跟表演管风琴的人打招呼,又朝英国人的方向指了指。

管风琴手的视线在英国身上停留了几秒,回头跟同伴吩咐了两句,刚结束的乐声重新飘起,这次他们奏起了披头士的<I Want to Hold Your Hand>。

那是首节奏轻快、歌词简单却充满活力的曲子。经久不衰的英伦旋律,跟纽约这样无可不兼容的大都会气氛自然地融合在一起。

英国稍一愣,旋即抿起嘴角笑起来。音乐确实是能感染人的,他眼睛余光扫到的观众反应比先前更愉悦。

说起来第一次听这首歌是什么时候来着……起码是50年前的事了吧?

英国青年正歪着头兀自回想,美国人已经跳到他面前,指节粗糙的温暖手掌一把握住他有些冰凉的双手,然后把他整个人扯到怀里,随着乐队奏出的短促、跳跃旋律一同摆动起来。

「……你这家伙!」英国把差点因为惊吓而脱手飞走的气球拉紧,低声埋怨起来,「两个大男人在大街上拉着手跳舞,算什么……」

美国人另一只手扣住英国的腰身,卖弄一样地踩着拍子:「有什么关系,这里是纽约,没人会在意哦。」

「喂,有人拿手机在拍了……」英国的脸颊和耳朵一片绯红,下意识地低了头。

「要是那么介意,把脸藏到我怀里来就好啦!」美国人说着,却故意把两人握着的手举高,在风琴手唱着“Now let me hold your hand/ I wanna hold your hand”时带着他整个人旋转了两圈,并吹了声口哨,「你看也有其他人加入啦。」

英国瞥了眼身后那几对随着歌曲一同摆动起来的情侣,舞步欢快,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快乐——属于人类的表情——也是他面前的美国的表情:欢快的、带点卖弄的笑容,注视着自己的眼睛里流淌着温柔爱意。

美国总是这样……这个有着宽厚肩膀和大手掌,力道和嗓门也很惊人,行动起来如龙卷风一般的青年。他的拥抱总是有力,常有我行我素、不由分说的时候,却是个让人无法假装不去看他,无法不在意,无法不猜测他的想法,无法不……想念他的家伙。

英国人轻叹口气,配合着舞步把攀在美国肩膀上的手扣得紧了些:「这根本不是重点。」

美国人扬起嘴角,在乐曲即将进入尾声时把英国人拉进怀里,鼻尖轻蹭过纤细青年的发旋:「嗨,你知道吗?」

「……嗯?」

「因为你在人群里很耀眼,所以我啊,一下子就能找到你。」

「傻死了,笨蛋……」英国人的脸颊靠到对方的脖颈旁,微微垂下眼睛。

耀眼的家伙明明是你啊。

 

——

夜色越来越浓,他们顺着行人道路往酒店的方向走。

路过批萨店时美国兴致勃勃地冲进去买了据说是新口味的牛油果批萨当夜宵,跑出来重新勾住他的手时突然蹦出一句「明天到中央公园赏花吧」,就这样擅自决定了第二天的行程。

然后在路灯的橘色光和路边车流卷起的细微尘埃中,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谈论些琐事,美国说小独角兽最近精力旺盛得差点撞坏了他摆在门口的化石装饰,英国则说家里的庭院最近开出了特别大朵的好看玫瑰。

「你总是能种出好看的玫瑰。」

 英国轻笑了声,下意识地摸了下耳侧:「啊……花,好像掉了。」心中闪过一丝失落。

「没事,明天还能看到很多。」美国这么说着,拉着他挤过另一处因街头演出而聚拢起来的人群。

英国突然又有种说不上来的害羞,和安心——但他想大概再过个十年,他也做不到像美国那样把内心的想法直接、清晰地倾倒出来。

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可是英国啊。

拥有漫长的时间去决定什么时候放下自己的固执,犹豫着绕开一个又一个的和解时机,挣扎了许多年才承认自己渴望爱的同时深爱着一个人——在无数的失落中挥霍着时光和生命,真是作为国家的奢侈特权了。

并非所有国家都能拥有这样的特权——泯灭在历史洪流里的国家没有那种资格,不正视过去、不珍惜自由的国家也没有。

因此哪怕曾经历过无数伤害和痛苦,哪怕如今总是诸多烦恼和繁忙,他对现状并没有太多不满,他怀旧地珍惜过去和如今。示爱的玫瑰会凋谢,隔着大洋寄送的书信会褪色变黄,象征着回忆的纪念物收在仓库或收藏室里铺上尘埃,有形的物件很快便不再崭新,在有限的时间里丧失光芒,所以要珍惜。

 

似乎感觉到年长国家的脚步有所延迟,年轻国家回过头来看他,用在夜空下依然明亮的蓝色眼睛询问他。

他抿了抿嘴,然后加快脚步,并扣紧了美国青年的手。

 

英国比谁都清楚。他拥有着拿整个大英博物馆里的收藏品也换不来的珍贵事物。

他们拥有彼此的许多,细数不尽。

是美国人偶尔轻浮的语调,毫不顾忌的言语;是他明朗的微笑,偶尔的示弱,是他们的每一次牵手、拥抱和亲吻,不时的斗嘴和争吵;是彼此的宽容和体谅;是对他们来说或急或缓的时间流逝;是过往的共同回忆,想起时眼角仍会发热;是面对迷雾一般的未来,仍愿携着彼此的手并肩前行。

 

常是无形,却最为有力的——爱。

 

 

—Fin—

 

备注:



1.文里的脱口秀表演者是我个人蛮喜欢的Bill Maher,代表节目是HBO的<Real Time>。

2.依然是我自己最习惯的国设米英,他们的日常和爱。


【本博完整目录|索引】https://kendouglus.lofter.com/post/1e3fe204_d76bb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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